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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公司有权利没收工资吗

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阅读(1.29W)
辞职后公司有权利没收工资吗
律师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看,劳动者辞职后如果因自身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利没收其部分工资,但是公司没收劳动者工资的比例是每月不得超过其工资的20%。
如果劳动者无过错的,公司不能无故没收其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