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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合同效力 阅读(6.34K)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