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法智集>合同事务解答>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物流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阅读(2.14W)
物流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
律师解析: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申报不符合货物实际情况或者没有履行货物包装义务的,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从远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不是承运人过错的不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规定,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包括承运人的违约责任与托运人的违约责任。其中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