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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对工伤怎样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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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对工伤怎样界定
您好,我想问一下劳动法对工伤怎样界定
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