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失踪人姓名);
失踪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双方的关系)关系,因其××××(失踪的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失踪。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