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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名词解释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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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名词解释是如何的?
律师解析:是指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须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