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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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未有分割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